民法典人身自由权的含义是:人身自由权,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,不受非法逮捕、拘禁,不被非法剥夺、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,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、人格尊严不受侵犯、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、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》第三十七条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。任何公民,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,并由机关执行,不受逮捕。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,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零九条
自然人的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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